一、 招生對象:招收3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
二、 招生名額:3名
三、 招生年齡:
(一)5足歲:民國100年9月2日至民國101年9月1日出生者。
(二)4足歲:民國101年9月2日至民國102年9月1日出生者。
(三)3足歲:民國102年9月2日至民國103年9月1日出生者。
一、 招生資格及方式:
(一) 優先入園:
1.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依登記日期辦理登記,逾時視同放棄。如登記超額依抽籤方式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
2.優先入園資格及應檢具證件詳如附件(招生公告)。
(三)一律採「申請登記」方式辦理,登記人數如遇超過招生名額(3名),以5足歲者 優先錄取,如仍遇競額時,則於6月8日上午九時(如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 採抽籤方式決定,並抽籤列出備取生,於報到未額滿時,依抽籤先後順序遞補。
二、 招生登記及報到時間:
(一)招生登記日期:民國106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下午二時至四時(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新生申請入園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
(二) 報到日期:民國106年6月15日(如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
三、 補充規定
本招生公告若有未盡事宜,以花蓮縣政府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及花蓮縣公立 幼兒園招收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實施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