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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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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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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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一、依據該院106年4月13日教研課字第1061100978號函辦理。
二、為順利推動該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
工作(含研究發展、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
行、支持協作、宣傳回饋…等),需商借2位教師,借重教
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扮演該院與教育部師資、課程、
教學及評量協作中心相關系統之中介與連接角色,並協助
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
項,更期能於教師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請參閱該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06年5月5日前擇優
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
後函送該院,後續將由該院依前述說明一之商借原則,組
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