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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512號函辦理。 |
| 二、 | 國教署前於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905號函(諒達)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現為增加國中小學生暑期英語學習及拓展與海外青年志工交流機會,爰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 (一) | 教育訓練時間:115年7月5日(日)下午1時起至7月10日(五)。 |
| (二) |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5年7月11日(六)至7月24日(五)。 |
| 三、 | 請貴校踴躍申請並請於115年3月13日(五)前將申請資料送交本府教育處課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