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 一、 |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辦理。 |
| 二、 | 為普及並推展本縣國際教育議題,並使之落實於學校課程,請本縣申請114學年度及預計申請115學年度國際教育補助計畫之學校校長、主任或業務承辦人務必派員攜帶筆電參加,為學生帶來更優質的國際教育、更友善的國際化環境及多樣化的國際交流機會。 |
| 三、 | 研習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縣立宜昌國民中學教務處(03-8520803#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