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研習對象:(一)本縣有申請情緒行為支援專業團隊之學校,務必派1名教師參加。(二)本縣特殊教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研習地點:花蓮縣立宜昌國中103會議室。
三、研習日期:111年4月6日、1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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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