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鑑於特殊教育法於民國98年全法修訂迄今已逾10年,為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之訂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中有關達成身心障礙兒童權益要求等,有必要進行特殊教育法全文之修正。為廣泛蒐集各界意見,本部規劃於北、中、南、東4區辦理草案分區公聽會,以廣徵博議、察納雅言,作為擬訂特殊教育法修訂草案之參據。
二、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北區:110年10月15日(五)09:30~12:15,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G105(直播網址:https://youtu.be/QNDsr5p95zc)
(二) 中區:110年10月8日(五)09:30~12:15,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英才樓1樓R116會議室(直播網址:https://youtu.be/_PmpZc2m9YQ)
(三) 南區:110年10月22日(五)13:30~16:15,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10F國際會議廳(直播網址:https://youtu.be/OgTdZiUtw-8)
(四) 東區:110年10月29日(五)09:30~12:15,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行政大樓2F視聽教室(直播網址:https://youtu.be/RnNv5OOj1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