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09年9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花蓮縣秀林鄉佳民村、景美村、秀林村、富世村、崇德村、和平村等村
三、獎助學金發放名額及金額:
(一)國小每學年度若干名,每名新臺幣一千元。國中每學年度若干名,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二)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學年度若干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至五千元。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 (含五專後二年)及研究所學生,每學年度若干名,每名新臺幣六千元至八千元。
(四)特殊才藝助學金每學年度若干名,每名新臺幣六千至一萬元。
(五)錄取大專以上學生,每學年度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憑,每名新臺幣六千元至一萬元。
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