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旨揭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本鄉為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政策,規劃每一投開票所選舉人數為1000人左右,共計約68間投開票所。每一投票所工作人員以配置13.5人(主任管理員1人、主任監察員1人、管理員8人、監察員2人、警衛1人、預備員0.5人)為原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
三、 |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爰此,109年選舉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花蓮縣)者,可申請工作地投票。 |
四、 | 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 |
(一) | 預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之名單,請於108年6月27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傳真電話:853-9021)。 |
(二) | 報名投開票所管理員之名單,請於108年8月2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 |
五、 | 檢附「主任管理員暨主任監察員推薦名冊」及「管理員推薦名冊」各1份,惠請以正楷詳細填寫。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並惠請於傳真後以電話查詢是否傳真成功,至紉公誼(本所民政課電話:8523126#157)。 |
王安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