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花蓮縣環境保護局107年9月14日花環廢字第107002342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期間為107年9月17日至9月30日,相關網頁放置活動海報檔及撥放宣傳影片(自行下載連結7-11: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9jqk4Qhjj8XeVQQeWIujjgTyV4ckqe5r/view?usp=sharing 、全家: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sqOcHs4zlItLYEuoVGGRjVOI4X-OUGb/view?usp=sharing)進行宣傳。活動期間為107年9月12日至9月30日。 |
王安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