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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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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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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訂於107年6月30日(星期六)起至7月6日(星期五)在臺中市成功嶺營區,舉辦「中華民國童軍第11次全國大露營」,大會規劃桃園市童軍會及花蓮縣童軍會屬第2分營區。
二、分營區設置行政股、活動股、配給股、交通股、醫務股、生輔股、安全股、集會股,各股工作人員由上述2縣市童軍會研商後配置。
三、花蓮縣童軍會公開徵求曾接受童軍各類木章基本訓練以上之服務員10人,擔任分營區工作人員。參加費每人新臺幣3,500元,由該會相關經費項下部分或全額補助。